该项规定,即巴塞尔协议III,是全球对资本不足的银行做出的主要回应,这些资本不足的银行曾在2007至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受到纳税人救助。
起草此规定的巴塞尔委员会在致全球领导人的报告中指出,截至2012年12月的六个月内,大型全球性银行平均的核心资本缓冲与风险加权资产之比从8.5%升至9%。
全球领导人将于9月会面。
由27个成员国组成的委员会中,只有土耳其和印尼两国尚未公布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的最终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
巴塞尔协议III要求所有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到2018年12月至少达到7%,是危机之前的三倍。
银行业面临着监管机构和投资者的压力,得显现出他们或能提早达到巴塞尔协议III的要求,这是努力重振银行业信心的一部分。
领导人9月会晤
巴塞尔委员会表示,在2012年6月,低于7%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限的银行,总资本缺口约为2000亿欧元(8920亿令吉),但目前远低于这个水准,其并未提供具体数据。
巴塞尔委员会主席英韦斯在文告中指出:“这是正面的发展态势,将有助于建立强韧的银行系统,并改善公众对监管方面的信心。”
该规定适用于所有银行,但主要是针对大型全球性银行。
20国集团(G20)领导人将在9月5至6日在俄罗斯会晤,届时他们料将重申实施巴塞尔协议III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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