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5, 2013

【理】理財八寶袋.有錢該先還哪一筆債

1)借貸個人貸款30萬令吉,利息為5%,必須還25年,每月扣薪2300令吉。

2)目前還有40萬令吉的房貸,利率為基本借貸率(BLR)減2.4%,共30年,平均每月還2000令吉。
 如今,手上已有30萬令吉現金,請問該先解決那一筆貸款?


銀行設誤區
 1.個人貸款,是以平利率(Flat Rate)的方式計算,它是將貸款的年份直接乘以利率。換算方法如下:
 貸款30萬令吉,年利率5%,貸款年份25年,在25年內必須償還的利息利率為,25年乘以5%的年利率,一共是125%,計算成利息將是37萬5000令吉。

 每月要償還的數額為(本金+利息=30萬令吉+37萬5000令吉)除以(貸款的總月份=12個月X25年)=2250令吉。

 銀行雖然是5%的年利率,但因為它沒有每月,將償還的本金減去,並計算利息,所以實際支付的利率應該是7.7%。

 這也是銀行會給客戶的誤區及陷阱,往往使貸款客戶一種假象,這種貸款很便宜及划算。

遞減利率更划算
 2.房產貸款是以遞減利率(Reducing Rate)的方式計算,它每月將扣除已償還的本金,來計算妳下個月將要償還的利息。

 比如說房貸為40萬令吉,年利率為(基本利率-2.4)為4.2%,貸款年份為30年,每月將要償還2003令吉5仙,30年內一共償還72萬1094令吉,利息為32萬1094令吉,4.2%將是償還的實際利率。

 根據以上分析,應該很清楚,30萬令吉的首要任命,就是把個人貸款繳清,因為個人貸款的利息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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