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稻米(BERNAS)特别股东大会,大股东赛莫达集团建议自动除牌,股东如有意思知道和决定公司除不除牌的命运,务必拨冗出席,投下神圣的一票。
不过,话说回来,国家稻米这次除牌的命运几成定局,赛莫达老谋深算,出手很少空手而回,所以小股东若要与之周旋,必须抱定输少当赢的打算。
先说这个自愿除牌建议。
根据行内资深人士解释,这个建议,有两大条件须得通过:
1.得到出席股东或代表75%的票值支持。
2.出席股东或代表投下反对的票值不超过10%。
以献议者目前持有83.69%的股权,第一个条件不必投也知道结果,所以,这项议案未表决已经是通过了一半。
下来的第二个条件,就观乎其他股东的出席率。假设所有股东全部出席(100%出席率),那么,必须有10%反对,这议案才不会通过;如果有90%的股东出席,那么,10%反对票即9%,反过来看,即赞成者81%,可是献议者已持有83.69%,也就是说,议案肯定通过。
因此,唯有出席率提高,反对者才有胜出的机会。以83.69%为九成来计算,出席率必须超过93%(而且全是反对票)才可以,否则一切免谈。
所以,国家稻米的小股东可说是陷于极其不利的情况,因为一旦除牌,股不只不能自由买卖,执法单位的监管和得到公司资讯的管道也相对的减少。
除牌逼小股东退场
国家稻米此例一开,一些公司资产高、股价低、大股东拥大股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有样学样,效法国家稻米以除牌来逼使其余股东退场,兴起马来西亚的企管歪风。
看看国家稻米的其余股权,或许可以更了解赛莫达是否胜券在握。
根据2012年报资料,在2013年5月2日,第3、7、8大股东应为同集团,即BATU BARA RESOURCES CORPORATION,持股4.8%;连同第4、5、6大股东(不乏政府机构)的7.89%,如果全部反对除牌,或可一博。
不过,赛莫达自导自演这出戏,不排除背后已和这些显著股权的股东达成秘密协议,才来赶尽杀绝。
如有属于商业的高度机密协议,当然守口如瓶,不会象马华的笑话秘密协议,得空就抖出来娱乐读者那么胡闹。
当初全购失败,国家稻米董事部就说会设法解决上市条件的问题,几个月后,却来个除牌运动,董事的敷衍塞责,令人失望。
独立董事办事不力
同时,退场价和全购价并无不同,是个变相的再全购,处境更绝。
法外不乎人情,当局为人父母官,怎可保持沉默,让小股东任人鱼肉?让大股东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
独立董事无法为小股东争取上市地位,甚至连更高的退场价也缺如,橡皮章的角色昭然若揭,小股东应该动议要求他们辞去董事一职,作为办事不力的惩罚。
不过,话说回来,国家稻米这次除牌的命运几成定局,赛莫达老谋深算,出手很少空手而回,所以小股东若要与之周旋,必须抱定输少当赢的打算。
先说这个自愿除牌建议。
根据行内资深人士解释,这个建议,有两大条件须得通过:
1.得到出席股东或代表75%的票值支持。
2.出席股东或代表投下反对的票值不超过10%。
以献议者目前持有83.69%的股权,第一个条件不必投也知道结果,所以,这项议案未表决已经是通过了一半。
下来的第二个条件,就观乎其他股东的出席率。假设所有股东全部出席(100%出席率),那么,必须有10%反对,这议案才不会通过;如果有90%的股东出席,那么,10%反对票即9%,反过来看,即赞成者81%,可是献议者已持有83.69%,也就是说,议案肯定通过。
因此,唯有出席率提高,反对者才有胜出的机会。以83.69%为九成来计算,出席率必须超过93%(而且全是反对票)才可以,否则一切免谈。
所以,国家稻米的小股东可说是陷于极其不利的情况,因为一旦除牌,股不只不能自由买卖,执法单位的监管和得到公司资讯的管道也相对的减少。
除牌逼小股东退场
国家稻米此例一开,一些公司资产高、股价低、大股东拥大股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有样学样,效法国家稻米以除牌来逼使其余股东退场,兴起马来西亚的企管歪风。
看看国家稻米的其余股权,或许可以更了解赛莫达是否胜券在握。
根据2012年报资料,在2013年5月2日,第3、7、8大股东应为同集团,即BATU BARA RESOURCES CORPORATION,持股4.8%;连同第4、5、6大股东(不乏政府机构)的7.89%,如果全部反对除牌,或可一博。
不过,赛莫达自导自演这出戏,不排除背后已和这些显著股权的股东达成秘密协议,才来赶尽杀绝。
如有属于商业的高度机密协议,当然守口如瓶,不会象马华的笑话秘密协议,得空就抖出来娱乐读者那么胡闹。
当初全购失败,国家稻米董事部就说会设法解决上市条件的问题,几个月后,却来个除牌运动,董事的敷衍塞责,令人失望。
独立董事办事不力
同时,退场价和全购价并无不同,是个变相的再全购,处境更绝。
法外不乎人情,当局为人父母官,怎可保持沉默,让小股东任人鱼肉?让大股东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
独立董事无法为小股东争取上市地位,甚至连更高的退场价也缺如,橡皮章的角色昭然若揭,小股东应该动议要求他们辞去董事一职,作为办事不力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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