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3, 2013

【股】小股东大权利:以股代息最不利

到底股票回购的后续动作,哪一项对小股东最为有利?

股票回购后续动作
1)当股息派发给股东;
2)在公开市场将库存股卖出;
3)以私下配售方式将库存股卖出;
4)继续库存在公司;
5)将库存股注销,等等。

很多小股东会有"库存股一定有存在的价值"的想法,所以不赞成把库存股注销。
对他们来说,注销库存股就好象烧钱一样的不值得。
因此,如果让小股东投票,依照好坏的次序应该就如上述照排下去,等而次之。
不过,事实是否如此?
如果纯粹上学术上的讨论,不含感情分在内,结果恰恰相反,当股息派发其实是下下之策。为甚么?
原因之一,库存股最高为公司的10%,因此很多公司在以股代息时,没法给予一个很好的比率,从100送1库存股,到50送1、30送1、20送1、15送1,大有为之。
这样一来,小股东无法完全公平的得益。

难公平分配
例如,A公司进行15送1库存股,如果你有1000股,你理应得到66.66股为股息,不过,由于股票的计算是采取舍弃小数点的方法,而不是四舍五入的方法,因此你只得到66股。
对于那些持有15股以下的小股东,更是完全没享得股息。
这样看来,以股代息无法象现金股息那样,公平的分配给每位股东。

售卖散股损失惨重
另一个原因,是这种派法制造了许多散股(ODD LOTS)。
我们都知道,少过100股的散股,很难在公开市场卖出;大多数股票行采取最低佣金收费40令吉的方式,更令到售卖散股损失惨重。
举上述的例子,如果A公司股票是1.50令吉,15送1的股息,换为现金股息的话,是每股10仙股息(即1.50令吉乘1除15),1000股则得到100令吉股息。
实际上你的1000股只获得66股,即66股乘1.50令吉,等于99令吉,少了1令吉(少于15股,例如14股者,不获股息,和现金股息的1.40令吉形成极大的对比)。
就算在散股市场能以1.50令吉卖出,扣除佣金40令吉和其他费用约1令吉,实得58令吉,和原本的100令吉股息比起来,也是大大不如。
所以,以股代息,对小股东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不但如此,你逃得了一次,逃不了第二次。

100送1股杀伤力最强
比如说,你为了手上的1000股不形成散股,就去买了500股,所以最后获得100股。
不过,几年后公司再派15送1股息,你手上的1600股又会形成散股的局势,难道你每次都配合公司的股息去买股票吗?这当儿,当然以100送1股的杀伤力是最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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