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0, 2013

【股】小股东大权利:AGM 讨论事项

之前提过,小股东平时很难有机会直接与董事部对话,因此出席AGM及EGM便成为难能可贵的机会。

除了平时要多关注企业的发展之外,股东也应该对AGM及EGM有多一点的了解,透过监督工作确保一家公司在执行AGM及EGM时,能遵循更透明且专业的操守。

根据1965年马来西亚公司法令,公司每年必须召开一次AGM,且两次AGM相隔的时间,不能超过15个月。

不过,刚成立的公司情况则比较特殊,因为法令允许公司只要在成立后的18个月召开AGM即可。

只有出现在公司存票记录(Record of Depositors)上的股东,才有资格出席AGM,公司会在AGM召开前的至少3个交易日内,取得有关记录。

这也意味着,若你在公司统计了持票名单后才买入公司股票,即使你是公司股东,也无法出席AGM。

换言之,只要你的名字出现在记录内,即使你之后已经脱售公司股票,并不再持有公司股权,你依然有资格出席AGM。

为了达到监管作用,马交所在上市条例第7章(公司章程)、第8章(持续上市的责任)、第10章(交易活动)及第15章(企业监管),列出了公司在召开AGM时,必须对外公开的事项,及有关AGM的一些条例。

时间地点2周内公布
根据资料,每家上市都必须遵循大马交易所拟定的上市条例,董事部在AGM召开以前的14天内,对外公布有关AGM的时间与地点。
如有特别的理由,可申请展延召开会议,即在超过15个月后才召开会议。不过,必须在原订会议日期的一个月前,便提出申请。
公司一般会在AGM举行前的两周,向股东展示已经稽查的财务报表,并在AGM当日,寻求股东通过有关报表,若决议无法通过,接下来的AGM便无法进行,并需展延。
此外,报表无法通过的公司也必须提供新的财务报表,直到获得股东批准为止。

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讨论的事项还包括:

1.批准董事费
董事每年酬劳的多寡,都是由董事会讨论过后才建议给其他股东,并在AGM上寻求通同意。
这个议案往往透过举手表决,小股东也没有太在意股东的薪酬,所以一般上都相当容易通过,不过董事究竟获得多少薪酬才算合理,却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也恰好是许多小股东缺少关心的课题。

2.选出董事
公司会在AGM上寻求股东的同意以委任董事,一些董事要求退休,一些则有意连任,为了提高透明度,大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在每次的AGM上,对相关董事的资料,如年龄、资历、工作经验及在其他上市公司是否持有董事职务等资讯做出披露,协助股东作出投票决定。

3.委任稽师及他们的薪酬
公司聘请的稽查师并非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仅是公司聘请来为账目稽查的人士。
为了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公司会在AGM上,建议他们的薪酬,并寻求股东的批准。

4.股息
财务良好的公司,通常为回馈股东献议派发终期股息,在正式派出股息之前,有关献议也需要在AGM上通过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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