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0, 2013

【股】小股东大权利:出席会议须知

关于出席股东会议,还有一些事项是股东必须注意的。其中一个是委托代表的时限。
一般上开会的通知,有一定的期限;从会议当天算起,股东大会最少需要21天前通知,而股东特大则最少要在14天前寄出通知信函。

股东将会收到会议的议程,有时有附上说明扼要,让股东了解公司开会的目的。
在列出议案之后,公司将附有回函。如果股东未克出席,一样可以在回函里的每则议案划上同意(FOR)或反对(AGAINST)票,填上个人资料后寄回公司。

不过,股东必须提名大会主席代为投票;不然的话,也可以提名他人为委托人(PROXY)。

如要投票或委托程序有效,一般公司的规矩是必须在开会前48小时收到该委托状(PROXY FORM),逾时无效,所以股东们如要委任代表,必须注意这点,以免委托人白跑一趟。

出示购买合约单据
在以前,如果要出席会议,投资者可以在开会前几天买进该股,然后出席。
由于注册司可能没有股票交割的记录,因此投资者未必出现在股东名册内,负责人可能要求出示购买合约单据(CONTRACT NOTE),以作证据。一般上有备而来的股东,不会面对难题。

存票记录决定出席权
不过,自去年开始,交易所开始推行存票记录日期(Record of depositors),即投资者的户口必须在一定的日期存有该股票,才能出席。这让一些最后一分钟才买票的投资者不被允许出席会议,引来不便。

例如,20日大红花石油(HIBICUS)举行股东大会,公司定下存票日是8月13日,即在8月13日,您必须证明户口已有该股票,才能出席。

如果您在13日才买,因为T+3的关系,股票要在16日才存入您的户口,所以您是不能出席会议的。

开始的确是很混乱,因为每家公司的存票日和会议日期的差距不一样。不过,时日一久,大家也知道如何跟规矩做人。

只是这安排有个漏洞,我们用回上述例子:就算您在14日卖掉大红花石油,您依然有出席20日会议的权利。

因此,虽然您在20日已不是股东,却有权利出席和投票,反观13日才买票且继续持票至20日的股东,会议当天的确是股东,却不得其门而入,想起来相当吊诡。

避免幽灵股东涌现
不过,这方法的好处是省了许多幽灵股东涌现的麻烦。以前有人当天买当天卖(或隔天卖掉),却拿着合约单据来认亲认戚,甚至没有合约也要强来出席。

如今交易所出这一招滴血认亲,不论你怎样买或借,只要存票记录那一天你能证明血缘关系,会议就欢迎你来,否则一切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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