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31, 2014

【股】小股东大权利:延迟转播谁之过

曾经提到一则股东大会奇事,即吉朗(ZELAN)的股东大会里,当董事部提呈第五项议案时(寻求通过约35万令吉的董事费),曾经进行投票表决。

不过,公司在之后备案交易所时,含糊其辞,只草率说明大会议案全部通过。

不管有意无意,这其实有误导股东的意图,未克出席的股东可能以为出席的股东对公司议案照单全收,其实不是的。

这件事提过了以后,事过境迁,很多人也忘了。

过后,吉朗静悄悄的在交易所网站张贴了另一则文告———会议结果。

让人很奇怪,公司近来没有什么会议进行,何以有会议结果?登陆进去看,原来是上次股东大会的下文;对未克出席的股东,是个“延迟转播”的版本。

里边的标题说明这是文告的修改版本(Amendment),却没说明为何这项修改珊珊来迟了两个多月,是不是公司顾忌成绩揭露出来,是以总票数大欺小,强压下来,实际小股东大力反对,导致颜面尽失。而交易所和证监委员会也保持沉默,不晓得有什么后续行动。

心头郁结投诉无门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被要求第一时间透露公司讯息,这个讯息迟了这么久才来,到底是公司后知后觉,隔了这么久才发现报告少了;还是执法单位查证它不符合上市公司公布消息的条例,而被谕令补缺?

那么,这错失是谁的责任?公司?董事?公司秘书?还是注册司?

执法单位如何确保日后不再有这类纰漏出现?

再细读之前的文告,说道充份通过(duly approved),但从票数来看,一开始并非充份通过,之后投票表决,靠大股东的全力支持,才勉强在票值上以巨大差距压倒小股东。

如没这份修正文告,小股东在开会不满的情绪很容易且有意的被忽略了。

执法单位可有关注到这一点?到此,不免又要拉小股东权益监管机构(MSWG)进来,他们确实有出席会议,不过可有积极跟进公司犯下的错漏?还是循例出席大会,问几个问题就交差了?
这又再次证明了小股东心头郁结难解,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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