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8, 2013

【理】賣產業作教育費

陳先生今年50歲,目前和幾位朋友合夥經營生意。太太47歲、沒有工作,兩人育有3個兒子,分別是19、15及13歲,大兒子在私立大專深造。

*請問我是否有條件退休?業餘會把時間花在公益事業。

另外,還有一輛4年供期的汽車,貸款6萬5千(令吉,下同),每月供期1千480,每年的生活開銷8萬,第一個孩子學業費用,2+2私立大專(兩年澳洲)、專業課程4年學費+生活費(40萬)、第二個孩子8千、第三個孩子8千,每年一家人度假開銷1萬2千。
*有打算在未來變賣其中一件產業,可能是店屋,以資助小孩的教育費。

*是否有必要重組保險項目,因為感覺有付款的壓力,而且多數回酬低。大多數供了超過10年,有想要斷保,拿回一些現金。

答:陳先生來信附上的每年保費開支,數目的確不小,一般比較合理的財務規劃,保費的支出最多佔收入的20%,陳先生如果自認供款壓力大,假如斷保不會影響現金利益,可以和保險代理討論,相信他們可以提供中肯的意見。
其中投保的一些保單,假如距離滿期不久,而斷保會影響現金利益,應該選擇供完它,個人購買壽險、儲蓄險,一般現金收益不高,主要是以保障為優先考量。
至於意外險、醫藥險,則不具備現金或累積利益,一般來說,保費比較不高,人們投保只是擔心萬一的事情發生。
陳先生有兩間店屋,總值250萬令吉,只是價值165萬令吉的店屋,仍有3年供期,在需要現金時,可以考量變賣其中一間增值潛能較遜的單位;當然,也可以選擇脫售較理想、能取得較高價位的店屋,視到時的情況而定。

可在業餘從事公益事業
假如陳先生準備在55歲退休應該可以實現,屆時,大兒子已經畢業出來社會工作,除了房貸保險、產業貸款、汽車貸款、保險費的供期已經屆滿,基於動產和不動產的價值相當豐厚,在妥當規劃的情況下是可行的。
在經營生意而且能力許可,業餘一樣可以從事公益事業,以充實生活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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