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3, 2012

68美元專利費 造就今日Levi's 牛仔褲

牛仔褲(Jeans)作為工作服的歷史已十分悠久,若追溯其源頭,則要回到17世紀。
 當時意大利有一港口名為“Genoa”,外來商人都稱港口的水手為“Genoese”。他們喜歡穿著一種粗糙而結實的布料做成的工作褲,稱之為“Genoese”或“Genes”,與“Jeans”發音相似。
 儘管這時已出現Jeans這一名稱,然而Jeans一直到后來被李維史特勞斯公司(Levi Strauss & Co.)採用,才變成響噹噹的名詞。

受淘金客啟發
 1853年,24歲的李維史特勞斯(Levi Strauss)隨著淘金熱潮,到美國三藩市經商。他從紐約帶了一批帆布做成帳篷賣給淘金客,但是生意不佳。
 有一次李維與他人聊天時,對方說到淘金客真正需要的是不易磨破的衣服,他立即受到啟發,將帆布製成長褲出售,結果十分耐穿,深受淘金客的喜愛。
 當時,一位名為雅各大衛斯(Jacob Davis)裁縫師是李維的忠實客戶,經常向李維公司購買布料,為他人縫製褲子。
 雅各的一位客戶向他抱怨褲袋開口容易脫落,因此他想方設法,終于想到了在褲帶開口和排扣的地方加上銅制撞釘,使口袋固定在褲子上,並且防止布料銜接處的縫線脫落。
 加裝撞釘的牛仔褲隨即在雅各的客戶群眾中造成一股轟動。雅各害怕他人會竊取這個絕妙點子,于是決定為這種縫紉方式申請專利。但是,他無法支付68美元的申請費而苦惱不已。
 于是,他興起了找李維作為生意夥伴的念頭。

1873年獲專利權
 1872,雅各動筆寫信,向李維建議兩人一起為撞釘的車法申請專利,並共同持有該項專利。精明的李維一見到這個極具潛力的商機,便答應了雅各的提議。
 1873年5月20日,兩人終于從美國專利及商標局拿到編號為139.121的專利。這一天也能稱得上是牛仔褲正式誕生的日子。
 取得專利保障后,李維聘請雅各負責監督生產撞釘牛仔庫的生產狀況。1873年,撞釘牛仔褲真正開始大規模製造販賣。
 短時間內,幾乎所有的勞動者都購買了加裝撞釘的牛仔褲,且大家都一致認同並宣傳其無可匹敵的耐穿性。
 回溯1885年,李維製造牛仔褲廣泛作為勞動者仰賴的工作服時,售價僅為1.25美元。
 到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李維牛仔褲售價已上升至8.50美元。李維和雅各握有專利逾20年,在市場上只有他們才能販賣帶撞釘的牛仔褲。
 但是專利期限將至,他們不再享有壟斷權利。

 于是,李維公司于1890年正式推出首款編碼的褲子Levi’s 501。時至今日仍是最暢銷和經典的款式,擁有108個尺碼及20種染髮和用料。
 李維于1873年就開始在其褲袋上使用的的拱形飛鳥標誌在1943年取得商標權。此商標仍沿用至今。
 若當初雅各因為68美元而沒有申請專利,今日又能否擁有如此輝煌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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