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自怀着老大的时候,他便开始明明白白地在外“偷吃”,无处不伤太太的心。
然而太太有自知之明:自己只有中学毕业的程度,而老苏已经是标准的拿督级商家,现在三个孩子上私立学校、才艺、补习、衣食住行,哪样不仰赖老苏?所以太太惟有采取政策:“忍”。
在她的心里,现在孩子比什么都重要。心里最清楚的算盘是:等三个孩子留学海外毕业时,她的婚姻便也会“结业”——身为母亲的基本任务完成,所以可以放下“太太”的名份,和老苏离婚去。
可是,老苏最近的行径越来越过份——逐步封锁她们母女的经济。母女四人被逼得有时候一餐饭只有鸡蛋配白饭而已,还是会遭老苏斥骂她们花费无度。
“我—要—离—婚!”苏太太四处哭诉,她再也不要委屈自己了。
社区街坊纷纷替她想办法——如何可以申请到一大笔的赡养费。
唯有从事会计的Jacy,不急不缓地跟她从税务角度分析离婚的弱点:“我跟你说,你们这一离哦,坐享渔翁之利的,就是税务局啦!”
原来苏太太得到的赡养费也要与税务局分一杯羹;而老苏如果每年给100千赡养费的话,则只能以3千元扣税而已!
“哈哈,我无所谓!他简直活该!”
苏太太仰天长啸,对她而言,现在还有什么比“尊严”更值钱的了?
想一想
假设老苏每年付给的赡养费为100千,请问苏太太得到的这笔款项,需要如何报税?
而老苏,为何只能以3千元扣税而已?
税不醒做法
税法规定,赡养费也被视为是“收入”的一种,所以百分百的赡养费和个人收入,都要一起报税。
因此,假设苏太太的年收入为100千,赡养费为100千,则她必须以200千去报税。
而出了100千赡养费的老苏呢,为何只能以3千元扣税而已?
显然,税法摆明它的立场:莫搞外遇、莫搞离婚,要视结婚为一辈子的事!
总之,你要记住
身为男人,如果你无法明哲保“身”、明哲保“婚”,你就要为自己的“婚姻冒险行为”做好可能的心理准备和代价——钱失名损、曲终人散!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