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2, 2015
【股】小股东大权利:英莎优先股两战略
英莎(INSAS)建议中的优先股东的4%股息是累计型(cumulative)的,即公司有盈利,必须先付这项股息,才可以考虑普通股的股息。
如果本年度的盈利不足以缴付这股息,剩余的优先股股息,将拖欠到下个年度,让公司的未来盈利继续缴付未足的部分,以此类推。
这一点,再一次证明了优先股虽不能在公司日常运作给予意见或投票表决,但是,其享有公司的资本或盈利的权力,是在普通股之上。
那么,为了弥补优先股股东在这5年无法享受公司的股价上涨(因为不得转换)的好处,而五年内公司可以随时行使权利赎回股本(即每股1令吉),公司就附送凭单,以补偿优先股股东,让他们得以用转换的方式来获得普通股。
凭单转换价暂定为1令吉,比较市价在1.25令吉左右,明显的给予股东折扣。
而英莎这项建议,主要用于公司一些业务扩充、还银行债务,以及益纳利美昌的附加股所需,因此,理论上会比益纳利美昌的建议先付诸行动。
凭单回酬更亮丽
稍微提一下优先股和凭单的选择。
假设一切情况保持不变,而英莎维持在1.25令吉,那么,其凭单的理论市价是25仙;优先股由于不能转换的缘故,可能在1令吉或低一点点价格波动。
保守者可卖掉两张凭单,得回50仙,如此一来,优先股的成本调低到50仙(1令吉减50仙),意即变成一个利率8%(每股股息4仙)的定期存款。
比较激进者,可选择卖掉优先股,得回1令吉,那么手上两张凭单是免费的,可在5年持有期间观望,若母股有所表现,那么理论上凭单的回酬更亮丽,不过须得在5年内转换或脱售,否则将变成废纸。
资本足可坐拥两者
当然,这项投资允许你鱼与熊掌兼得,够本钱的话,坐拥两者,攻守自如。
必须说明的是,如果一切关系到公司资本上变动,如派红股、公司清盘;或者某些深深影响公司未来营运的建议,公司会开特大来寻求股东批准,同时也必须预先得到优先股股东的批准,那时优先股的股东一样有决定放不放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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