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0, 2015
【股】小股东大权利:英莎优先股不可转换
食髓知味,再找另一家公司—英莎(INSAS)正在建议的优先股来讨论一番。
英莎这家公司,身列金融组别,不过涉及多元化业务,参股多家上市公司,包括益纳利美昌(INARI)、和合建筑(HOHUP)、富美资源(FRB)、成业资源(SYF)等。
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就是益纳利美昌,股价短短几年大起8倍。
英莎也母凭子贵,股价从约40仙,起到约1.30令吉,不让其子公司专美。
如今益纳利美昌又因要扩充业务而建议附加股,当然,和上一次(年半前)的附加股售价36仙不可同日而言,预计这一次的售价将在1.50令吉左右。同一时期,英莎也呈上附加股建议,于料将在年尾完成。
根据公司文告,英莎建议5配1优先股送2凭单,售价1令吉。
和AM产业不同的是,这只优先股只能赎回,并没有转换的选择。
向股东借钱股本不变
为什么会这样呢?
大多数公司发行优先股或债券,目的当然是为了筹钱,但通常会包括转换的条文,主要是公司不会介意多发行一些股票,来取代赎回必须准备好的现金。
说得明白一点,发行股票不必要现金储备,反而现金赎回,必须确保公司有足够的流动款项。
虽说公司通常也会送出凭单,以预算将来凭单转换时,公司得到的现金可以用来当作运作资本,但是万一很少凭单转换的话,公司的获得的现金流将不如预期。
因此,如果一家公司的优先股不存转换的条文,意思是公司不想股本因为集资而再提高,这是另一种与其向金融机构借钱,不如向股东借钱的形式而己。
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公司的优先股也算是一种负债,地位比股东权利略高,但又比债权人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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