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屋者在物色产业时或许偶尔会看见一些字眼,例如:土著单位/产业(bumi lots)、土著折扣(bumi discount)、土著固打单位(bumi quotas)以及马来保留地(Malay reserved lands)。
在新经济政策下(NewEconomic Policy,简称NEP),政府推行土著固打制主要是为了提高土著的产业拥有权,固打制为30%或以上。
换言之,自1971年开始,发展商推出任何住宅或商用房产项目时,必须保留至少30%的产业单位给土著。
土著单位各州不同
根据马来西亚的宪法,各州政府被赋予其州属的所有土地管理权,例如土著固打制属于州政府的管辖范围内,因此各州的土著固打机制都各异。
土著固打单位是指只限土著购买及拥有的土地或房产单位,不过,这些土著单位有别于马来保留地。
对于买房自居的购屋者以及长期投资者来说,土著单位制是一项良好的措施,因为这些潜在的购屋者都不会迅速地出售该单位。
然而,当业主想出售其土著单位将面临以下的种种问题,当中包括:
-由于只有土著才有资格购买土著单位,一般上市场对土著单位需求并不高。
-土著单位的升值幅度较慢,因此业主出售该单位后赚取的收益也相对的不高。
-土地局往往会拒绝把土著单位转让给非土著等交易。
无论如何,土著单位仍有机会被开放给非土著购买,条件如下:
-倘若发展商在刊登促销广告一段时间后仍有一部分的土著单位未能卖出,即拥有充足的理由向土地局申请释放给非土著认购。
-当申请被拒绝后可向土地局申请上诉。
-补偿发展商所提供的土著折扣数额
被释出不代表转为非土著单位
购屋者需了解所谓被释出的土著单位,并不代表该单位已被转换成非土著单位。
万一非土著要出售土著单位给另一个非土著买家,业主还是得向土地局重新申请同意书(consent)以把产业拥有权转换给其他人。
此外,根据当地州属的规定,该地契文件上或许会标明“土著单位”的字眼,然而,房屋买卖合约里则极少注明是否土著单位。因此,购屋着必须委托律师彻底地查阅地契内容以及向土地局查询有关记录。
如今并没有实际的政策或法律来管制二手房市场的产业买卖。
土著业主不容易出售
土著业主还是不容易出售该土著单位,主要原因是无论该产业是否土著单位,土地局人员经常拒绝将土著拥有的产业转让给非土著。
注意事项:
一、相较于永久单位,土地局会更严格地管制租赁土地或房产。
二、不成文的政策显示,不管产业单位是否是土著单位,由土著转让给非土著的第一次产业转让申请都会一律被土地局拒绝。
马来保留地土著单位大不同
相信大多数人会把马来保留地和土著单位混淆,事实上,两者之间的差别甚大。
马来保留地是指只有马来土著才可持有的土地,与土著单位不同的是,马来保留地几乎不可能开放给非马来土著。
而只有当同样价值和大小的土地被申报为替代土地,马来保留地才可被批准解放。
为了成事,行政议员将会探查县内周围有无适用的土地。
此外,以下的几项特点也可区分马来保留地和土著单位:
一.马来业主不容许出租建在马来保留地产业给非马来人。
二.只有马来土著才能在马来保留地上经营生意。
三.上市公司只能由马来股东所组成。
土著享折扣仍滞销
土著购买土著单位可享有原价的15%折扣。不同的州属有不同的折扣率,例如在柔佛,不同的房产售价会有不同的土著折扣率。
按照惯例,当房产在建设和发展的阶段时,发展商在获取州政府的同意下会标签几个单位并注明为土著单位,而这些单位便会被推销为土著单位并出售给土著。
不过,由于土著单位的需求量大幅度降低,所以发展商被迫尽快出售这些滞销单位以减低亏损以及避免遭罚款。
投资者不愿购买
与其注明和推销特定的单位为土著单位,发展商寻获土著购屋者并获取他们的同意后,将他们看中的单位标为土著单位再给予折扣。
取决于产业地点,土著单位一般上还是比较难出售,因为该市场只是限于土著。很多有能力的土著购屋者,尤其是房地产投资者皆因为这个劣势而不愿购买土著单位。
以基本的经济理论来理解,当需求低以及供应过剩会导致价格下跌。因此,当非土著单位的价格上涨时,同一地段的土著单位价格并没有以同样的幅度升值。
当然,以上的理论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土著产业。在一些土著居住的密度较高的区域,例如沙亚南、龙溪和布城等就广受土著们的喜爱。因此这些地区的业主无需担心难出售其单位。
总结
先了解各类地契
了解大马各类型的地契类型和特点,对购屋者来说十分重要。
虽然那些寻求定居或长远投资者来说土著单位看似很棒,但当业主需要紧急的资金周转时,也需要注意这些土地一般上不容易脱售。
因此,在购屋前,购屋者需要向发展商询问所购买的单位是否为土著单位,并积极向土地局洽询有关土地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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