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30, 2015
【股】小股东大权利:公积金局不能投票
马交易所驳回公积金局要求在联昌国际、兴业资本和马建屋合并建议中允许投票的申请,是一项明确的决定。
这再一次印证了大股东权益不能凌驾于小股东利益,法律上设定一些限制来保护小股东,不能随便豁免,不然法律将如同虚设。
如果公积金局觉得它代表许多会员的利益,有必要在这次合并中投票,那么,何不把其立场公开,同时鼓励持有三家公司的会员踊跃出席投票(当然,这算是异想天开,高高在上的公积金局,何他时会低声下气向会员“求助”),以让投票更公平的进行?
同时,如果交易所因为这个理由同意豁免,那么,将来一些机构如国民投资机构(PNB)、武装部队(LTAT)、朝圣基金局(LTH)、或者外国主权基金也以这个案例为基础,纷纷在关键性建议要求豁免,交易所如何应对?
小股东投票成关键
因此,此例不可乱开,否则,律法将无所作为。
那么,公积金局不能投票,是否代表建议告吹?如果公积金局可以投票,可以说建议几乎敲定;但是,如果不能投票,不代表告吹。
我们只能说,小股东扮演了更决定性的角色,同时一些不大不小的股东如中东的Aabar投资(21.2%)和侨丰集团(OSK,约10%),也更具讨价还价的筹码。
冀合并案公平表决
无论如何,我们只希望建议是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而不是偏重一方的情况让小股东大感不满。
现在交易所已经把其中一个可能造成不公平的因素去除,对三家合并来说,并不是宣告失败,只是要更小心确保一切合乎股东权益。
公积金局企图绕道失败,只是一项建议被否决,不是什么奇耻大辱,就让其他股东来决定吧,反正大多数时候,公积金局都是扮演消极的角色。
整个合并过程如果历经6至9个月,要平铺直叙,一路向北,是不大可能的。总是要有些变数、有些转折,股价才会上线波动,短期投资者才有机可乘。
至于三家银行合并成为两家大集团,是不是互相关联,是否过关,或者一半过关,就要看后续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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