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17, 2015

【股】小股东大权利:英特格斯收购转折篇(2):阿敏败象已露


阿敏哈林出到起诉霹雳机构(PRKCORP)的这一步,大出许多人意料之外,也显示了他败象已露,荒不择路之下出此下策。

一般上股东对峙,闹到对簿公堂是下下策,因为这将拖长应有的结果,只便宜了专打官司的律师,对小股东没有裨益。

看建裕珍厂(KIANJOO),从接到收购通知开始,到其创办股东施氏家族和大股东冠旺(CANONE)打起官司,至今已进入两年,官司还没有正式开打。

这期间没有股息派发(有的话也将从献购价里扣除),饿扁了小股东,也让股价不能向前迈进。

根据霹雳机构(PRKCORP)文告,阿敏要求修改公司特大议案,将英特格斯的售价提高到最少3.66令吉,不然是对股东不公平。但是,由于这项建议在25日才呈到霹雳机构,因此不被受理。

根据公司条例,修改议案必须在会议前14日提出。

不管怎样,咨询律师要钱,打官司要钱;阿敏这个动作,看似不得已而为之,却已经启动了本来不必要承担的费用,可能会引起其他股东的不满。

没本钱全面献购 挑战霹雳机构以卵击石
挑战霹雳机构,无疑是以卵击石,别说霹雳机构大股东以大多数股权牢牢控制住公司,只要一切依照程序进行,是无法让小股东挑战的,再来大股东要卖资产,你一位小股东想要阻止,却是起诉的强硬手段,这岂不是撕破脸?

就算给你赢了,接下来你如何与霹雳机构的董事在英特格斯共处?

偏偏阿敏又没有全面收购英特格斯的本钱,这无疑是孤立起自己,国能和霹雳机构联合起来,无须收购,也可以罢免他这位执行董事。

那么,交易所上,有没有一位股东持有超股20%,却被拒绝委任为董事呢?有的,只要另一群或另一个单一大股东的股权大于他,当然可以拒绝他入董事局。

阿敏背水一战,令人同情,但是以法律挑战霹雳机构,也得罪了这个大股东,却是大为不智。

随着霹雳机构特大通过脱售给国能的建议,看来国能全购成功在望,阿敏四面楚歌,只能冀望小股东齐心制造奇迹。

事实上小股东各自为政,奇迹很难出现,或许我们看不到除牌了只剩他和国能负隅作战的精彩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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