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11, 2014

【股】小股东大权利:股息再投资盛行

股息再投资计划(DIVIDEND REINVESTMENT PLAN,DRP)。

如果我们没记错,第一间推介股息再投资计划的公司是马银行(MAYBANK)。

当时的小股东对这建议充满疑惑。

但诚如马银行所言,这计划只是一项选择性建议,而非取代现金股息。

大前提是,股东可以随时选择享有股息,股息再投资,只是多了一条路来选而已。

留住资本
由于金融生意是资本密集的行业,银行家绞尽脑汁来留住资本,无可厚非。

小股东的看法也很简单,只要对自己有益,又可选择退而求现金股息,何乐而不为?

当时为了吸引股东,马银行强调新股将以市场的不超过10%折扣来定价。

同时马银行也说明,股息再投资,所留下来的现金,将有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成长。

另外,这也将扩大公司的股东基金、加强财务地位,和股票的流通量。

虽然所言合情合理,但饱受某些大股东或上市公司董事欺凌的小股东在通过议案时,也是半信半疑。

很快的,公司在宣布的40仙需扣税股息(净股息30仙),就让股东可以享有股息再投资。

当时马银行以市价8.99令吉除权后(8.55令吉)的折扣9.9%,即7.75令吉,来定为再投资的价钱。

即一名股东持有1000股马银行,可获净股息300令吉,除以7.75令吉,即38.7股。

因此该股东可认购最高38股,另5.5令吉现金股息。


蔚然成风
这种小股东没受到剥削,即0.7股没被销毁(-英文,DISREGARDED),深受我们欢迎。

之后,陆陆续续也有其他银行股如联昌国际(CIMB)、兴业资本(RHBCAP)、大马银行(AMBANK)等效仿,不过正式推行都是一、两年后的事。

不知不觉,已过了3年。以这计划成功吸引到其他领域公司如力之源(PWROOT)等也加入,预料未来的它就好象股票回购计划一样,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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